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倡议宣传录音

纠错2021-07-05 11:33

环境整治齐参与,共建美好新家园!

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,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,共同营造清洁、整齐、优美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,镇政府向全镇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:

一是从我做起,优化新环境。

从现在做起,从自己做起,从细节做起,积极革除陋习,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;

主动做好门前“三包”(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),房前屋后每天清扫干净,户内外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努力营造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。

二是热心公益,建设新家园。

爱护公共环境卫生,不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乱停乱放、乱扔垃圾,保持路面整洁畅通;不向河道水渠以及池塘水库倾倒垃圾、排放污水;积极支持和参与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,共同创建和谐优美的村容镇貌;

三是齐心协力,倡导新风尚。

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,人人有责,家家受益,大家要齐心协力,从现在做起,从自身做起。要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文明、卫生的行为规范,让环境卫生知识家喻户晓、老少皆知,营造人人关心、大家共管、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。

广大农民朋友们,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,积极投身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来,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,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,把高湖镇装扮得更加亮丽!



高湖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约

为切实做好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,有效改善村容村貌,提高村民生活质量,优化人居环境,根据我镇实际情况,特制定高湖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约,请全镇人民共同监督遵守。

一、凡居住在本镇内的全体居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公约。

二、积极参加卫生活动,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造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三、落实门前“三包”(包卫生、包秩序、包绿化)责任制,杜绝乱丢垃圾,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自己分好类,并负责处理。

四、确保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,无粪堆粪坑、无散养牲畜、无乱搭乱占乱建现象、无柴草堆、无垃圾,保证道路畅通。

五、保持沟、渠、水圳和池塘清洁,不得将垃圾、农药瓶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沟、渠、水圳和池塘。

六、村民操办红白喜事,产生的垃圾且包括产生在外组范围的垃圾,由村民自家负责处理,否则罚款200元。

七、村委会定期进行卫生评比,并把评比结果在公示栏和村微信群上公布。对被评为“不清洁”农户给予相应处罚,并取消其享受村里所有的优惠政策资格。

八、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损坏垃圾桶、垃圾池、垃圾屋等基础设施,不得损坏宣传栏、标语、评比栏等公益性设施。

九、违反上述规定者,责令其限期改正,并视情况给予50-500元的罚款处理,直至追究相关责任。

十、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高湖镇人民政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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